物权法关于土地使用权征收补偿凯诺律师事务所:只提供货币补偿不提供产权置换?
根据《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也就是一些基础的建设项目,可以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包括宅基地上房屋),也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单位。但是必须要给予被征收人合理、公平的补偿,保障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一般而言,相关部门因项目建设实施征收的话,不光只会征收土地,如果建设项目较大,那么征收过程中也会涉及我们部分老百姓的房屋。只要涉及到老百姓的房屋,那就会与其的利益息息相关了,并且所涉及的利益还会较大。
结合相关的法律法规来看,一般如果只涉及耕地(包括其他农用地地上附着物、青苗等),不涉及房屋的话,那么征收方通常只会提供一种货币补偿方式对大家进行补偿安置,但只要涉及老百姓的房屋(无论是宅基地上房屋,还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相关部门均需要提供两种或三种以上的补偿方式,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安置,包括货币补偿、产权置换,以及宅基地迁建(只符合农村房屋)或者是房票安置等。
根据《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那也就是说,征收涉及被征收人房屋的,提供产权置换和货币补偿是法定的两种补偿方式,缺一不可。被征收人可以在产权置换、货币补偿或者说是房票安置中随意选择自己想要的补偿方式,若被征收人选择产权置换,那征收方就需要提供与被征收房屋价值差不多的安置房,若被征收人选择的是货币补偿,征收方就需要给予被征收人与被征收房屋价值差不多的现金补偿。
但是实践过程中,有的相关部门只会提供这三种补偿方式中的其中一种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比如只提供货币补偿,不提供产权置换或房票安置。近日,江苏省的一位当事人就遇到了这样的情况。
李某是常州市的一位村民,其在所在村庄拥有一套两层的住宅房屋。两年前,当地相关部门因项目建设需要,征收了李某在内的部分房屋。李某本以为自己可以拿到拆迁补偿款,去买一套商品房,可是在看到补偿安置方案之后,李某傻眼了,在补偿安置方案中只提供了产权置换这一种补偿方式,没有货币补偿。
随后,李某去房屋征收部门询问为什么没有货币补偿这种方式时,征收方却坚定的说这是政策规定的,自己无法改变,此次征收就只按产权置换进行补偿。李某之所以不想要产权置换,是因为其觉得安置房的质量肯定是不如商品房的,所以其心心念念的想要货币补偿,去城里购买商品房。那么,李某想要货币补偿的想法能否实现呢?
首先这里凯诺拆迁律师可以告诉大家,征收方只提供其中某一种补偿方式肯定是侵害被征收人选择权的行为,同时也违反了法律法规,侵害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所以,广大被征收人如果遇到自己家住宅被相关部门征收以后,征收方只提供了一种补偿方式,那么其可以针对补偿安置方案提出建议(以书面的形式进行),要求征收方组织听证。
当然了,被征收人也可以针对征收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向上一级有关部门投诉、举报。如果投诉、反映之后没有有关部门并没有作出处理结果,那么被征收人则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不过,并不是针对补偿安置方案提起行政诉讼,而是针对征地批复、房屋征收决定、补偿安置决定等这样的文件提起行政诉讼。事实上,起诉一个征地批复或房屋征收决定会从中发现很多征收问题,尤其是在征收程序方面,除了会知道征收方只提供了一种补偿方式之外,还会发现更多的问题,比如征收中是否存在少批多占、未批先占、先征收、后补偿等等情况,一旦确实有这些情况,那么被征收人就可以从此着手,然后实现拿到货币补偿的目的。
对于非公共利益而实施的拆迁,被征收人可以以选择补偿方式作为协商补偿、谈判补偿的筹码,但需要灵活运用,具体如何谈判建议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进行,被征收人不可盲目进行,以免给自己的利益造成更大的侵害。
总之,凯诺拆迁律师最后想要告诉大家的,不管是征收农村宅基地上房屋还是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征收人都是可以就货币补偿、产权置换、房票安置等补偿方式随意选择,若征收方只提供一种补偿方式,甚至直接替被征收人决定某种补偿方式,这肯定是不合法的,在这种情况下,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然后马上咨询专业律师,如果有必要,建议尽快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以侵害补偿方式作为切入口,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上一篇: 物权法关于土地使用权征收补偿《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永州市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下一篇:没有了!
相关文章
猜你喜欢
-
根据《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也就是一些基础的建设项目,可以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包括宅基地上房屋)...
黑料正能量index2025-05-21 -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
黑料正能量index2025-05-21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
黑料正能量index2025-05-21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黑料正能量index2025-05-21 -
征地完成后,被征收土地性质由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但国有土地使用权人仍需依法确定。国有土地使用权被收回,相对人实际使用土地但未办理规范、合法的使...
黑料正能量index2025-05-21